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印发的《关于做好“七·一”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组织字〔2014〕6号)文件精神,6月11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第一党支部推荐了王淑娥同志、第二党支部推荐了王灵芝同志为今年“七·一”表彰优秀党员候选人,学校分配给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的优秀党员推荐人选为1人。经6月13日学院党总支委员会议研究,综合考虑上述两位同志各方面表现,决定推荐王淑娥同志为“七·一”表彰优秀党员候选人,现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:2013年6月13日至6月15日
对以上拟推荐对象如有不同意见,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反映,联系电话:3201590。
马克思主义学院
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三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