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学校教务处下发的《关于做好第四轮第六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宜学院教字〔2014〕5号),为继续加强我校教学管理,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,本学期将组织开展第四轮第六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工作。为开展好马克思主义学院首次教学质量评估工作,特做如下工作安排。
一、成立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
组长:范松仁
成员:王淑娥 杨学龙 刘天杰 张兴亮 李霞
教学质量评估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同行专家评估工作。
二、评估要求
评估工作按照《宜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方案》的要求执行, “优秀”数量所占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30%。
评估等级与分数要求:A(优秀):90~100分;B(良好):75~89分; C(合格):60~74分;D(不合格):0~59分
三、评估对象
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,第四轮时间周期为(2011年9月-2014年6月),凡在第四轮的各批次中从未参加过评估的老师均要参加,已参加过评估的老师不得重复参加;未参加本轮评估者,今年评职称时“教学质量评估分”将作零分处理。
具体评估对象: 武志坚 王贤昀 龚海艳 刘 莉 王淑娥 杨吉安 张素欣 彭建忠。
四、评估安排
1.由教师本人提出评估申请,填写《宜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申请表》,并按照评估内容开展自评,填写《宜春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自我评估表》,在5月6日前送交院教务科,电子稿发送至mkszyxybgs@163.com。
3、教务科做好相关表格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4.教务科负责收集学生网上评教结果,并于下学期开学初,将《2013-201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登记表》报送校教务处质量科。
五.同行专家评估方式
同行专家评估,采取评估对象说课方式进行。每位评估对象说课20分钟,评估工作小组和全体教师提问、点评10分钟。说课、点评结束后,由评估工作小组为评估对象打分。教务科负责做好统分工作。
六、同行专家评估时间
2014年5月中旬至2014年6月中旬。
评估对象注意做好迎接评估的准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