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举办宜春学院 “强校梦·劳动美”教职工演讲比赛的通知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   发布时间:2014-04-10      浏览次数:356
 

各基层工会:

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,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步伐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。根据江西省教育工会第八届委员全体会议精神,庆祝“五·一”国际劳动节,学校拟于20144月在全校举办“强校梦·劳动美”为主题的教职工演讲比赛,旨在促进教师强素质、展风采、树形象,激发我校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、凝聚力量,唱响“劳动最光荣,劳动最美丽”的主旋律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:强校梦·劳动美

二、参加范围:全校在职教职工

三、参赛要求:

1、主题突出、健康向上、贴近实际、催人奋进、凝心聚力,忌空发议论。要求演讲内容是原创作品。

2、参加演讲的人员必须使用普通话脱稿演讲,演讲时间限定在6分钟以内。

四、比赛时间及地点:

时间:2014423(周三)下午14:30

地点:学术报告厅

五、参赛办法:

1、本次活动以基层工会为单位,每个单位预选后至少选送1名教职工参加演讲比赛;

2、请各基层工会于417之前将参赛人员报送表(见附件)报至校工会办公室(办公楼115室),电子稿通过OA系统寻呼至工会曹伟莹或发送至电子邮箱;

3、请参加演讲比赛的老师于421上午9:00到工会办公室抽签决定比赛顺序。

联系电话:3201325,邮箱:31313451@qq.com

六、评分标准:

1、演讲内容:3分。要求演讲内容紧扣主题,主题鲜明深刻,思想健康,积极向上,语言流畅,富有真情实感;

2、语言表达:3分。要求脱稿演讲;声音洪亮,口齿清晰,普通话标准,语速适当,表达流畅,激情昂扬;讲究演讲技巧,动作恰当;

3、形象风度:2分。要求衣着整洁,仪态端庄大方,举止自然、得体,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;

 4、综合印象:2分。由评委根据演讲选手的临场表现做出综合演讲素质的评价。

满分10分,评委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,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,若出现同分,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,以此类推。

七、奖项设置:

演讲比赛设一等奖2名、二等奖3名、三等奖5名。

八、奖励办法:

获奖选手颁发证书和奖品,其他选手颁发纪念品。

九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 

 

宜春学院工会

20144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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